法官倾情执行表兄弟言和
新乡县法院 马祥峰
义务帮工受害死亡赔偿纠纷案件,在新乡县法院执行法官的倾情执行下,表兄弟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兑现赔偿款。表兄弟俩亲切地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感慨说:“你们的倾情执行,为我们解决了纠纷,让我们的亲情关系更加融洽……”。
2017年8月23日,罗长仁为杨庆义务帮工建房,8月24日中午,罗长仁从楼上跌下楼致伤,当日被送往新乡县人民医院治疗,同年9月17日治愈出院回家后,于10月22日死于家中,因未经司法鉴定,罗长仁死因不明。事后,因死亡费用遭拒赔,死者之子罗国兵诉至法院,经判决,判决杨庆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58414.00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罗国兵与被执行人杨庆系亲表兄弟,认为不宜采取强制手段,只有被执行人切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自愿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有效化解亲戚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2019年4月28日,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几番耐心细致的劝说教育和努力下,杨庆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双方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兑现赔偿款。
至此,一起因义务帮工受害死亡赔偿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倾情执行下,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