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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路上不思还  阐明后果促和解

新闻频道 2024-1-18 17:291490天下新闻网

近日,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被执行人陈某带着3万元的赔偿款来到法院,请法官将赔偿款转交给申请人,自此,这起拖欠5年、不断规避执行的案件最终得以和解方式执结,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8月,陈某、王某之子陈某某在超市门口将李某打伤。后该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陈某、张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213245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陈某某正在服刑且无个人财产可供执行,陈某、张某也未按时履行赔偿义务。

2023年3月,李某向法院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陈某、张某的一套房产,而后陈某、张某拿出了一份《房屋买卖契书》,说该诉争房屋已于2022年转卖给张某的弟弟和弟媳,导致该案被终结执行。李某继而提起民事诉讼,认为三被告所签订的契书无效,且有逃避债务的重大嫌疑,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要求确认契书无效。在法院判决该契书无效后,陈某等三人又公开否认签订过《房屋买卖契书》,明确表示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李某再次申请该案恢复执行。在法院续查封该房屋后,另一案外人张某某(被申请人张某的父亲)又提交了一份《房屋买卖契书》,说该房屋是他购买的,请求法院撤销查封。法院受理该异议后,执行法官询问陈某时,陈某对卖房给张某某一事予以否认。由于案外人张某某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法院裁定驳回异议。

该院执行法官依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对于被执行人一再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教育,向其阐明反规避执行行为的严重后果,并说明如拒绝赔偿,将依法拍卖该房屋。后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双方达成了赔偿21万的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近日将此笔赔偿款交至法院,由法院转交至申请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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