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下新闻网,博览天下!

巧审“执行”案

近日,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执行异议纠纷,形成了各方和谐共赢的局面,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及被告张某系某管理公司股东,因欠某装饰公司合同款60000元,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调解后仍未付款。执行过程中,因管理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装饰公司遂以某管理公司股东李某、张某未足额出资为由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追加李某、张某为被执行人。

经法院依法审查后,认定李某、被告张某对某装饰公司债权承担清偿责任。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为使各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真梳理案卷材料,归纳争议焦点,并与执行法官沟通,深入了解案情。后与原告李某、被告张某多次进行沟通。经过法官释法明理,最终,李某将某管理公司、张某欠某装饰公司的案款当即付清30000元,余款30000元由张某分期偿付。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分期履行。


发表评论

天下新闻网 Copyrigh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