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执行 以房抵债促执结
近日,因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局采取特殊的执行方式,促使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终于执结,申请人李某领到了赔偿款15000元。
2022年11月,因父母到村外劳动未归,年龄分别为6岁、9岁的同胞兄弟王某、王小某放学回家后无钥匙开门进家,就在同村的张某刚建成一层钢结构平顶房里生火玩耍,火种蔓延将屋里的模板、顶杆全部烧毁,使张某再无法再造二层以上房屋,因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未果,张某遂诉至开封顺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王小某赔偿19900元后,作为监护人的其父母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张某申请执行后,2023年12月,顺河法院执行局一行前往被执行人所在村执行。经苦口婆心地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在2024年5月31日前被执行人父母给付赔偿款15000元,张某放弃4900元申请请求;逾期不给付的,被执行人父母以其第一层的一间住房抵债的和解协议。因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局采取了这一特殊的执行方式,促使了被执行人父母积极借款,于2024年5月终于兑现了上述赔偿款,保住了自己房屋不被分割,使该案终于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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